近日,云南省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政协提案】对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2024年7月,德宏州人社局制定出台《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德人社发〔2024〕13号),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作为我州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州社局实行统一管理和总量调控,为关心支持我州高校事业发展,对高等学校三级岗位不纳入统一管理,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引进、培养、晋升等方面的自主权。详情如下——
王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精简下放高校人才引进自主权支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州人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机制方面。(一)2008年7月州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发〔2008〕176号),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通过考核,对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允许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免试聘用为专业技术人员(简称:考核招聘研究生)。2009年3月州政府批复同意《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的实施意见》(德政复〔2009〕31号),从2009年起,全州各高中阶段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各县市以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时,可采取免笔试考核的办法进行(简称:教育卫生部门选优)。考核招聘研究生和教育卫生部门选优,极大地简化了我州招才引智的程序、方法,截至目前已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到了大量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提升了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二)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德宏就业,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干事创业,2020年3月州人社局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1号),对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单位职数限制进行聘用。
二、关于强化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方面。2015年1月以来,我州陆续出台《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年)》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对引进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高学历以及急需紧缺人才实行激励保障制度,为我州人才发放奖励金、津补贴以及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对加快我州人才引进步伐以及激励广大事业人员干事创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党人才〔2018〕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9号)文件精神,我州对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可以专设岗位聘用,不占本单位常设岗位进行聘用。
2024年7月,州人社局制定出台《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德人社发〔2024〕13号),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作为我州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州社局实行统一管理和总量调控,为关心支持我州高校事业发展,对高等学校三级岗位不纳入统一管理,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引进、培养、晋升等方面的自主权。
在下一步工作中,州人社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人才政策基础上,将结合德宏实际,积极加大对全州人才队伍工作调研和指导力度,适时向州委、州政府提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全力服务保障好全州广大人才利益,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最后,感谢您对我州人社事业以及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此函。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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