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28 02:06 浏览量:520
财联社2月27日电,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上一篇 新一轮省级机构改革,已有6位省部级干部兼任新职
下一篇 河南省委书记回忆去年罕见烂场雨,“那几天我们心急如焚”